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一) 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在各授信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屋、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抵押情况 | 担保情况 |
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 10,000 | - | - |
合计 | 10,000 | - | - |
(二)2024年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在各授信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屋、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授信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喻信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8.64%的股份。
王丹女士,系喻信东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71%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喻信东先生和王丹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风险可控。授信所涉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提供的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