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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审计内控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内控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由我代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内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5名委员是来自财会、经济管理、证券金融、工商管理等领域内的专家,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亭立女士担任,具体如下:

姓名背景现任职务及最近5年工作经历
刘亭立财会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亚经济管理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顾鑫证券与资产管理部现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常瑞工商管理现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卡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侯福深(已离任)汽车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秘书长
黎韦清(期后新任)金融现任:慧为(珠海横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主任、天津大学经管学部业界导师、南开大学广州校友会理事、博研商学院“天河同舟大学堂”企业家班级导师、上海圣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期后事项:2023年12月26日,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黎韦清同志任公司独立董事,侯福深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2024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选举黎韦清同志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委员。

二、审计/内控委员会2023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审计/内控委员会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1、2023年1月15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采埃孚中型AMT变速箱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4月17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4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多功能厂部分资产转让与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3年8月8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2023年10月20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1月2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雷萨股份宣化工厂土地、厂房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3年12月14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8、2023年12月28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内控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审阅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发表意见情况详见福田汽车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审计/内控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阅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负责人沟通确认2023年福田汽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审阅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召开沟通会对2023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年审情况的汇报并出具审阅意见;年审期间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审

计意见后,认真审阅财务报告并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标准,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费用标准科学、公允。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均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审计中未发现重大异常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监督及评估福田汽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执行审计工作计划。每季度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于2023年度结束后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督导公司审计部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审阅了审计部提交的检查报告。

公司审计部于2023年和2024年对2023年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审计委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有关检查结果的报告。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请各位董事评议。

报告人:刘亭立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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