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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5: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5:00—2024年5月17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807奔朗新材2024年5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兴业八路7号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就2023年度履职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义务,分别对2023年度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祖铭)》(公告编号:2024-011)、《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同春)》(公告编号:2024-012)、《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兰)》(公告编号:

2024-013)。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就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为400,928,495.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5,968,207.18元。

经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公司将另行通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该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24个月。

(8)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12个月。

(9)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12个月。

(10)向其他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星展银行、汇丰银行、平安银行等商业银行,期限12个月。

上述与银行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2024年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在有效期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报告予以审核、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1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19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予以审核,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2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20号)。

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管理的各个方面发挥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在其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从专业角度勤勉尽责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专业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据公司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09:30-15:00

(三)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区兴业八路7号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25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闭然,电话:0757-23832990,传真:0757-26166665,邮箱:blxc@monte-bianco.com,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兴业八路7号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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