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7证券代码:873727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