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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19号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朗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奔朗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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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奔朗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奔朗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奔朗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奔朗新材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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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4,5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8,2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768,440.5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2,521,5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3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8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
44474001040042744 16,843,079.30 活期存款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
801101001332165265 83,484,490.38 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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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9550880082837001050 0.00 活期存款
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
44474001040043254 39,400.64 活期存款
100,366,970.32 -注: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4474001040042744中的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定期存款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募集资金共计17,520.00万元。
(三)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金额 |
282,521,559.44
一、募集资金净额 |
加:期初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4,149.05
本期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6,777,553.62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3,846,291.79
减:期初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0.00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其中: 13,846,291.79
(一)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9,457,993.83
(二)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4,388,297.96
三、截止 |
2023
月 |
275,566,970.32
日募集资金余额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由本公司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署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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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奔朗”)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新兴奔朗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19,924.16 945.80
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
945.80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
8,328.00 438.83
438.83
合计28,252.16 1,384.63 1,384.63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二)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551,459.44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007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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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
定期存款
三个月定期存款
1,500.00 2023-01-10 2023-04-10固定收益型
1.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
定期存款
三个月定期存款
1,000.00 2023-01-10 2023-04-10固定收益型
1.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三个月定期存款
1,000.00 2023-01-10 2023-04-10 固定收益型 1.5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三个月定期存款
1,000.00 2023-01-10 2023-04-10固定收益型
1.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六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 2023-01-10 2023-07-10固定收益型
1.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六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 2023-01-10 2023-07-10固定收益型
1.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
定期存款
六个月定期存
款
8,000.00 2023-01-10 2023-07-10 固定收益型 1.7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一年期定期存款
4,500.00 2023-04-10 2024-04-10 固定收益型 1.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一年期定期存
款
1,020.00 2023-06-13 2024-06-13固定收益型
1.9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六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 2023-07-10 2024-01-10固定收益型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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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六个月定期存款
8,000.00 2023-07-10 2024-01-10固定收益型
1.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
村支行
定期存款
六个月定期存
款
2,000.00 2023-07-10 2024-01-10 固定收益型 1.70注:上表中预计年化收益率指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定期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票面利率。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8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7亿元人民币,该事项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定期存款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7,520.00万元。同时,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就公司存放在银行账号为44474001040042744、44474001040043254、801101001332165265和9550880082837001050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按照相关约定以协定利率计息。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编制单位: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28,252.16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4.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1,384.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否19,924.16 945.80 945.80 4.75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注
3 |
)
否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否8,328.00 438.83 438.83 5.27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合计
28,252.16 1,384.63 1,384.63 4.90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合计 | |
不适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年
1 |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551,459.44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007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3 |
年
月
31 |
日,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 |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8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7,520.00万元。同时,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就公司存放在银行账号为44474001040042744、44474001040043254、801101001332165265和9550880082837001050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按照相关约定以协定利率计息。上述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可随时支取,不存在质押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注3: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目前尚在建设期,暂不适用效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