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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随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的增长,为进一步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成本控制水平,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经办行

经办行投资币别投资金额开始日到期日

招商银行美元200.002023-01-042023-01-11招商银行美元400.002023-01-042023-01-17招商银行美元400.002023-01-042023-01-30招商银行美元600.002023-02-012023-02-09招商银行美元700.002023-02-012023-02-16招商银行美元700.002023-02-012023-02-23香港渣打银行美元5,000.002023-03-022023-03-31香港渣打银行美元1,000.002023-04-032023-04-21香港渣打银行美元5,000.002023-04-032023-04-28

经办行

经办行投资币别投资金额开始日到期日

香港渣打银行美元5,000.002023-05-012023-05-31香港渣打银行美元3,000.002023-07-142023-07-31香港渣打银行美元4,000.002023-12-052023-12-27

26,000.00--民生银行日元184.002023-03-072023-03-14

美元小计日元小计

184.00--注:以上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未超过审议批准的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了严格有效的风

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

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内控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

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公司内控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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