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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三、附件……………………………………………………………第13—16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3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4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5—16页

页共13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44号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宝新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宝新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宝新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宝新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页共13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宝新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宝新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页共16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7.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28,645,675.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202,814,100.00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204,314,100.00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5,831,57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735,170.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5,594,596,404.4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37,214,457.95
利息收入净额B240,385,314.37

页共16页

项目序号金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07,336,269.27
利息收入净额C2131,236,584.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44,550,727.2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71,621,898.8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421,667,576.0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052,861,109.91
差异G=E-F4,368,806,466.13

注:结余差异系募集资金户转入证券户用于股份回购截至本期末暂未使用金额3,222.46元、募集资金户转入证券户用于股份回购的金额产生的利息收入3,389.04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368,799,854.63元(包含受让银行大额存单时垫付的前手利息5,499,854.63元,协定存款因不涉及转出账户故未包含在前述现金管理余额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页共16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39180188000098653123,041,424.15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7559182729102062,923,829.6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4425010001770000379489,888,259.90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专户[注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注1]95508802324355006079,624,613.26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95508802324355007977,370.08超募资金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39180188000098571827,374,074.53超募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44250100017700003795超募资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79470078801400000427超募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443066412013006201203超募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山支行744576129803超募资金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10852000000408249超募资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636616244超募资金专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152215968888880.33超募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410141000400510981,531.09超募资金专户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8603353700865超募资金专户
合计1,052,861,109.91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度使用完毕,账户中的余额系超募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

[注2]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

页共16页

划明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8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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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注1]

起息日期到期日期金额

是否赎回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大额存单2023/11/142026/11/1410,000.00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大额存单

2023/10/122024/1/125,000.00否2023/11/132024/5/136,500.00否2023/12/52026/1/119,000.00否

结构性存款

2023/10/122024/1/1095,000.00否2023/11/152024/5/15125,800.00否2023/12/12024/1/3112,000.00否2023/12/12024/1/3190,000.00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大额存单

2023/2/102026/2/102,000.00否2023/5/92026/5/910,000.00否2023/11/132024/2/262,000.00否2023/11/232025/4/15,000.00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天通知存款2023/12/12024/1/3025,000.00否大额存单2023/5/162026/5/165,000.00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注2]

大额存单

2023/5/92026/5/95,000.00否2023/11/172026/9/151,500.00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大额存单2023/5/92026/5/910,000.00否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结构性存款2023/11/162024/5/1610,000.00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山支行

大额存单2023/5/92026/5/95,000.00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7天通知存款2023/7/11

无固定到期日

2,530.00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协定存款不适用2024/1/308,938.83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协定存款不适用2024/1/30242.38否合计[注3]445,511.21[注1]上述大额存单均系到期前可公允价格转让,满足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

页共16页

[注2]2023年11月17日,公司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取得的1,500万元大额存单系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钜宝信泰有限公司受让取得,构成关联交易,受让价格系根据该笔银行大额存单的票面利率及其持有期限计算确认,交易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的标准,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

[注3]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中涉及使用的超募资金为421,800.00万元,以及受让大额存单时垫付的前手利息549.99万元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1月1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9,9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03%,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6,777.54元(含交易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应用中间接体现。通过本项目研发中心的建设以及后续课题的研发工作,公司将不断提高储能技术水平以及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持续巩固自身在便携储能行业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2.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在现已拥有的营销渠道、品牌推广经验及人才储备的基础上,进行产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以指导公司成熟品牌的推广策略以及新品牌的市场定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高度关联。本项目通过建设品牌数据中心,搭建核心IT团队,开发大数据系统,构建公司信息产业化系统,针对全球不同目标市场提升公司品牌运营能力,进而不断丰富市场信息化管理经验,为未来优化国内外存量市场信息化管理以及拓展新的海外市场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项目的实施还将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起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年度编制单位: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

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不适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是否已变更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到预本年度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计效益分变更)(

)(

)(

)=(

)/(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

,

.

,

.

.

月-

,

.

否否

,

.

,

.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月无法单独核算否不适用否

,

.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

无法单独核算

月否不适用否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否不适用无法单独核算不适用否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

小计

页共

第11页共16页

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股份回购

否5,000.00-10,000.005,000.00-10,000.002,000.682,000.6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超募资金-未确定用途

否481,839.64-486,839.64481,839.64-486,839.6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491,839.64491,839.642,000.682,000.68合计559,459.64559,459.6434,455.010,733.637-8,731.8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未达预计收益主要系受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整体利润率出现了阶段性下滑,导致公司2023年度存在业绩亏损,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实现的效益主要取决于该项目生产的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业绩,因此在公司整体业绩亏损的情况下该项目的效益未达预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491,839.64万元,本期超募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一)2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一)2(1)。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一)2(2)。

第12页共16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投向暂未确定。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无异议。

页共16页

仅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244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页共16页仅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244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5页共16页

仅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244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李振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6页共16页

仅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3-244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丁昌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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