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宝新能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7.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28,645,675.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202,814,100.00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204,314,100.00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5,831,57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735,170.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559,459.64
减:以前年度累计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23,721.45加:以前年度累计的利息收入净额4,038.53减:本年度累计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包含股份回购)10,733.63 其中: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金额2,000.68加:本年度累计的利息收入净额13,123.66
减:募集转入证券账户后暂未用于股份回购的本金及利息余额
0.66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中存放于理财专户的余额合计436,879.99 其中:受让大额银行存单时垫付的前手利息金额549.99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105,286.11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1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3918018800009865312,304.14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755918272910206292.3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442501000177000037948,988.83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
目专户
[注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注1]
9550880232435500607962.46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95508802324355007970.74超募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3918018800009857182,737.41超募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44250100017700003795-超募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79470078801400000427-超募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443066412013006201203-超募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山支行
744576129803-超募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10852000000408249-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636616244-超募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
152215968888880.00超募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410141000400510980.15超募资金专户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8603353700865-超募资金专户
105,286.11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度使用完毕,账户中的余额系超募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注2: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本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8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注1]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金额 | 是否赎回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大额存单2023/11/142026/11/1410,000.00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大额存单
2023/10/122024/1/125,000.00否2023/11/132024/5/136,500.00否2023/12/52026/1/119,000.00否
结构性存款
2023/10/122024/1/1095,000.00否2023/11/152024/5/15125,800.00否2023/12/12024/1/3112,000.00否2023/12/12024/1/3190,000.00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大额存单
2023/2/102026/2/102,000.00否2023/5/92026/5/910,000.00否2023/11/132024/2/262,000.00否2023/11/232025/4/15,000.00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天通知存款2023/12/12024/1/3025,000.00否
大额存单2023/5/162026/5/165,000.00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
大额存单
2023/5/92026/5/95,000.00否2023/11/172026/9/151,500.00
[注2]
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大额存单2023/5/92026/5/910,000.00否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结构性存款2023/11/162024/5/1610,000.00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山支行
大额存单2023/5/92026/5/95,000.00否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注1]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金额 | 是否赎回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7天通知存款2023/7/11
无固定到期日
2,530.00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协定存款不适用2024/1/308,938.83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协定存款不适用2024/1/30242.38否
445,511.21
[注3]
-注1:上述大额存单均系到期前可公允价格转让,满足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注2:2023年11月17日取得的该笔银行大额存单系从公司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受让取得,构成关联交易,受让价格系根据该笔银行大额存单的票面利率及其持有期限计算确认,交易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的标准,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注3: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中涉及使用的超募资金为421,800.00万元,以及受让银行大额存单时垫付的前手利息549.99万元。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
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9,9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03%,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6,777.54元(含交易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技术和产品
应用中间接体现。通过本项目研发中心的建设以及后续课题的研发工作,公司将不断提高储能技术水平以及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持续巩固自身在便携储能行业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2、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在现已拥有的营销渠道、品
牌推广经验及人才储备的基础上,进行产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以指导公司成熟品牌的推广策略以及新品牌的市场定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高度关联。本项目通过建设品牌数据中心,搭建核心IT团队,开发大数据系统,构建公司信息产业化系统,针对全球不同目标市场提升公司品牌运营能力,进而不断丰富市场信息化管理经验,为未来优化国内外存量市场信息化管理以及拓展新的海外市场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项目的实施还将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起到良好的支持作用,有利于公司提高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及运用水平,促进公司从传统的便携储能产品产销企业向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的新型数字化企业转型,加快公司信息技术与品牌推广业务的深度融合。本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销售增长中间接体现。
3、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公司将
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布局销售渠道,逐步推进公司的全球化品牌战略进程。公司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可以实现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保障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此外,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较早,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募投项目整体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细。上述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包括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含各项目类别费用投入金额)
均未发生变化。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审〔2024〕3-244号)。报告认为,华宝新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宝新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上述事项目前已补充履行了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其他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559,459.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33.63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455.0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便携储能产品扩产
项目
否19,843.12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 | 19,843.12 |
4,227.227,891.8339.772025年2月-8,731.86否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9,931.05
2,191.437,166.7972.172025年2月
无法单独核
算
不适用否
9,931.05 | ||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 |
目
否25,164.34
2,314.294,714.2818.732025年2月
无法单独核
算
不适用否补充流动资金否12,681.49
25,164.34 |
12,681.49 |
-12,681.49100.00不适用
无法单独核
算
不适用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7,620.00
8,732.9432,454.3948.00--8,731.86--
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股份回购否
5,000.00-
5,000.00
10,000.00 | -10,000.00 |
2,000.682,000.6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超募资金
途
否
-未确定用 | 481,839.64- |
486,839.64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91,839.64
481,839.64-486,839.64 |
491,839.64 |
2,000.682,000.68-----
-559,459.64
合计 | 559,459.64 |
10,733.6334,455.07---8,731.8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整体利润率出现了阶段性下滑,导致公司2023
年度存在业绩亏损,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
实现的效益主要取决于该项目生产的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业绩,因此在公司整体业绩亏损的情况下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491,839.64万元,本期超募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
(一)、
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一)、2、(1)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一)、2、(2)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投向暂未确定。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
年
4 |
月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