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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8人,从业注册会计师总数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二、聘任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并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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