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各类银行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以及孙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