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两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赵引贵女士、李曙衢先生。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引贵、李曙衢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