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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1677 公司简称:明泰铝业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明泰铝业60167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雷鹏景奇浩
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
电话0371-678981550371-67898155
电子信箱mtzqb601677@126.commtzqb601677@126.com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始建于1997年,为国内首家民营铝加工企业。多年来“专”注主业,“精”细管理,“特”色发展,创“新”突破,集科技领先、智能集成、综合服务为一体,是铝加工行业产品多元化和再生铝保级应用龙头企业。公司主要开展铝板带箔、铝型材、再生资源综合应用业务,拥有4条热连轧生产线,国际先进的铝灰处理生产线和再生铝工艺技术装备,产品涵盖1系-8系47种合金牌号,现有200多种规格型号产品,4000余家客户,产品畅销国内外5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子家电、5G通讯、医药包装、食品包装、交通运输、特高压输电、轨道车体、新基建及军工等众多领域。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引领,建立一套技术精、装备全、高质高效的生产服务体系,成为国际大型铝合金新材料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位居国内铝加工第一方阵。

多年来,公司坚持专业深化,提前布局再生资源产业链,凭借丰厚的技术经验、先进的机器设备,领先的工艺技术,现拥有年处理废铝规模100余万吨、12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铝板带箔业务方面,公司生产的软包电池铝箔、电子箔、花纹板、商用车轻量化材料、食药品包装箔等多种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新能源、新材料用铝、交通运输用铝、汽车轻量化用铝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逐步提高。铝型材业务方面,明泰交通新材料运行稳定,轨道车体型材实现自给自足,铝合金轨道车体批量供应,并对外销售新能源电池托盘、汽车型材、特高压输电设备GIL用挤压铝管材、轨道车辆内装件等产品,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公司先后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铝板带箔十强”行列,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公司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采购价格以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基准,结合付款方式、运费承担方式等进行调整而确定。公司与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铝锭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便利、及时。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每年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定价方式等,依据框架协议及客户的采购惯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合金状态、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规模化的生产方式,以满足市场需要。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既对生产企业进行销售,也对铝材经销商进行销售。对大型用户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通过经销商向零散用户进行销售,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产品销售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原则。对于国内销售产品,主要采用“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铝价+加工费”确定。对于出口产品,主要采用“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现货铝价+加工费”确定。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总资产21,242,607,586.1218,954,575,627.3312.0718,928,861,890.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44,599,357.5512,201,927,757.1428.2110,674,059,092.11
营业收入26,442,183,723.2527,781,133,367.52-4.8224,612,616,45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488,327.371,598, 589,243.10-15.711,852,007,49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9,689,346.371,254,261,961.07-16.311,590,635,65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806,905.33-856,432,692.00不适用2,066,725,322.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413.99减少3.45个百分点19.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11.66-21.081.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11.50-12.671.89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093,314,615.116,546,149,352.386,816,368,617.426,986,351,13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683,767.59449,020,333.00358,063,248.16186,720,97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6,599,059.90363,175,962.06290,894,910.62119,019,41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9,285,484.351,633,248,930.75-767,748,321.44369,591,780.3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8,27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5,89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马廷义0148,283,52012.4300境内自然人
雷敬国022,622,6711.9000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010,61718,581,6131.5600未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18,557,31818,557,3181.5600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18,474,14818,474,1481.5500未知
化新民018,138,4001.5200境内自然人
王艺锟7,000,08316,352,0831.3700境内自然人
马廷耀015,584,2481.3100境内自然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496,23413,496,2341.139,687,5000未知
UBS AG13,054,06113,054,0611.0913,046,875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马廷耀系马廷义之兄,化新民系马廷义妻弟。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644,218.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48.8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4%,基本每股收益1.31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廷义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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