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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23年末,上会会所拥有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上会会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经审计,上会会所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上会会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全面监督上会会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上会会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2023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凤凰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年报审议情况

1、2024年1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与上会会所的审计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场负责人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听取了上会会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年度重点审计事项、前期预审的情况和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管层对本次审计工作的要求等方面的汇报,并对上会会所的审计工作安排、在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后续重点关注的事项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2、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就上会会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上会会所关于审计过程中对重点审计事项的审计过程、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结论、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结论以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同意上会会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内控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修订《上海凤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上海凤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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