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长期应收款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长期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应收客户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的项目工程款分别为 930.60万元、2,967.40万元,两者合计共3,898.00万元。因上述两家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分期向公司回款,已构成逾期。公司始终与两家客户单位保持积极的沟通与联络,但受制于当前客户资金情况,被拖欠款项无法按时收回。公司已分别向管辖地人民法院及仲裁委员会申请提起诉讼和仲裁,并对上述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后已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728.60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预计计提比例 | 预计计提的坏账金额 | 计提后的应收账款净额 |
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 | 29,674,000 | 70% | 20,771,800 | 8,902,200 |
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 | 9,306,000 | 6,514,200 | 2,791,800 | |
合 计 | 38,980,000 | / | 27,286,000 | 11,694,000 |
三、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长期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728.60万元,影响净利润2,728.60万
元,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28.60万元。
四、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单项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单项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挽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