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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国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唐国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唐国华,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将独立性的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含通讯表决)11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计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并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修订,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2023年度,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五届十一次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2五届十二次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五届十二次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五届十二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5五届十二次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五届十二次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同意
意见
7五届十二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8五届十二次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发行机制的独立意见同意
9五届十四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同意
10五届十四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11五届十五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12五届十五次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13五届十五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14五届十六次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5五届十六次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6五届十六次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7五届十六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8五届十七次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9五届十七次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023年第一次独董专门会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历次股东大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关联董事共同增资西藏宝若岚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推动公司新业务模式的探索和落地,充分调动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稳定和激励人才,帮助公司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具有必要性,以及后续关联董事为西藏宝若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亦是保障公司权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

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宝若岚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5,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该笔借款由盖子公司的股东即公司、关联董事吴长峰、包林杰共同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对外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办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

2、自身学习情况: 2023年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向本人转发了相关重要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多次以现场、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部控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审慎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在熟悉行业的优势,在业务发展策略、人才队伍建设、销售体系布局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而努力工作。

独立董事:

唐国华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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