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 京 港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 |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王珊珊、张冉 |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275号 | 可回收金额 |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经评估,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20,291.53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29,287.43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329,287.43万元。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未减值不适用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 |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对应的全部资产及应分摊的合并商誉(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00%商誉) | 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是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除了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和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外没有其他部门或单位从事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和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营相对独立,财务经营数据能够清晰分开,因此最后确定将分摊了商誉后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长期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并以该资产组为基础进行相关商誉的测试 | 3,122,971,200.00 | 按比例分摊 | 66,574,137.00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由于被评估的资产组所处宏观、行业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一)前提假设
1)交易假设: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它是假定评估对象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2)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评估对象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二)一般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资产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假设资产组的经营管理人员能恪尽职守,资产组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4.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不变价格体系确定的,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三)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在可预见经营期内,未考虑生产经营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支出;
4.不考虑未来股东或其他方追加投资对资产组价值的影响;
5.假设业务正常经营所需的相关批准文件能够及时取得;
6.假设评估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投资或投资计划可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
7.假设评估过程中设定的特定销售模式可以延续;
8.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形成的现金流入为每年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每年均匀流出;
10.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 | 66,574,137.00 | 22,329,163.00 | 88,903,300.00 | 3,034,067,900.00 | 3,122,971,200.00 |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获取方式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 | 第三层级 | 企业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 3,322,795,300.00 | 29,921,000.00 | 3,292,874,300.00 |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 |
率 | 率 | 的现值 |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 | 2024年-2028年 | 0.96%-5.60% | 21.69%-23.54% | 140,829,000.00-166,093,650.00 | 2029年1月1日起 | 0% | 23.54% | 166,093,650.00 | 8.66% | 3,202,915,300.00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根据公司的作业能力和市场行情进行预测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根据公司的作业能力和市场行情进行预测,对收入进行了适当程度的调整,从而影响预期净利润。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根据公司的作业能力和市场行情进行预测,对收入进行了适当程度的调整,从而影响预期净利润。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根据公司未来年度规划,适当调整成本费用情况。 |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根据公司未来年度规划,适当调整成本费用情况。 |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主要由于无风险利率的降低,导致折现率降低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集装箱装卸业务资产组 | 3,122,971,200.00 | 3,292,874,3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不适用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不适用 |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