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2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5号)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857,1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211,42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2,351,510.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人民币107,818.8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人民币41,270.44万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81.2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37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2022年3月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桃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 | 0910020729200136443 | 117,348.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 23001695551050502782 | 359,889.71 |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79990122000103870 | 6,461.26 |
合 计 | - | 483,699.83 |
注:上表金额为活期存款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4亿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2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02、临2023-003号公告;
2、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8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09号、临2023-012号公告;
3、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21号、临2023-025号、临2023-029号、临2023-036号、临2023-038号、临2023-039号公告;
4、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5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42号、临2023-044号、临2023-047号、临2023-050号公告;
5、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8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52号公告;
6、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07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62号、临2023-064号、临2023-066号、临2023-068号、临2023-069号公告;
7、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13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69号、临2023-070号、临2023-072号公告;
8、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40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72号、临2023-073号、临2023-080号、临2023-081号公告;
9、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51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3-082号、临2023-083号、临2023-085号、临2023-087号公告;10、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53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1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临2024-001号、临2024-006号、临2024-009号、临2024-010号、临2024-016号、临2024-019号、临2024-020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4亿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630号】,报告认为:宝泰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公司保荐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宝泰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宝泰隆已披露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文件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630号】;
2、《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1,485.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270.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818.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 | 无 | 62,604.21 | 121,485.99 | 121,485.99 | 23,367.52 | 78,525.18 | -13,667.12 | 87.75 | - | - | - | 否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矿 | 无 | 37,024.00 | 11991.07 | 17648.70 | - | - | - | 否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矿 | 无 | 35,361.14 | 5911.85 | 11644.99 | - | - | - | 否 | ||||
合计 | - | 134,989.35 | 121,485.99 | 121,485.99 | 41,270.44 | 107,818.87 | -13,667.12 | 87.7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