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2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4年4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十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
全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实施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度审计工作,并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临2024-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0、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7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第1、3、5、6、7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