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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0证券代码:873727证券简称:铜冠矿建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公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严密,制度设计较为健全完善,所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我们对该报告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0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严密,制度设计较为健全完善,所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的未来收益,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对该方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的未来收益,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确认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阅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以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对该等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1、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2、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续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公告编号:2024-010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经营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经营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贻明、魏朱宝、王宁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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