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
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表: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报告期内实际取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李凯 | 董事长、总经理、 | 90.83349 | 90.83349 |
孟曦东 | 董事、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现任董事会秘书 | 90.83349 | 90.83349 |
冯云彪 | 董事 | 50.106 | 50.106 |
王利民 | 董事 | 67.513848 | 67.513848 |
焦若雷 | 董事 | 85.13703 | 85.13703 |
施雨桐 | 董事 | 0.00 | 0.00 |
白玉芳 | 独立董事 | 6.00 | 6.00 |
李湛 | 独立董事 | 6.00 | 6.00 |
秦松疆 | 独立董事 | 6.00 | 6.00 |
侯健康 | 监事会主席 | 30.441524 | 29.441524 |
种姗 | 监事 | 36.776287 | 34.376287 |
庹曲 | 职工代表监事 | 51.986328 | 51.986328 |
王辉 | 财务总监 | 188.85 | 136.35 |
注:1、“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根据定期报告编制信息披露提示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本报告期的年度现金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补贴等(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 2、“报告期内实际取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按不包含报告期内已计提,但截至报告日尚未发放的税前薪酬口径计算。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2024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60,000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监事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遵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4、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各项福利补贴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具体计算标准参考《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绩效制度》《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委员李凯先生、孟曦东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的,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认依据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认依据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李凯先生、孟曦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