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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撰写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权益合伙人及现场负责人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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