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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8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三)2023年1月6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3年7月5日,公司“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61,068股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结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和员工意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持股计划修改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方法,增加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因此,公司就上述事项的变更,对《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内容

1、《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四月
2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除本持股计划草案第八章第(四)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除本持股计划草案第八章第(四)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和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需展期,亦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如有)已清算、分配完毕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和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需展期,亦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转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该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该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5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如有)已清算、分配完毕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6九、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九、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7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二)管理委员会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二)管理委员会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

除上述调整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的相关内容同步做出调整。

2、《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需展期,亦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需展期,亦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如有)已清算、分配完毕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转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第九条 管理委员会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第九条 管理委员会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4第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该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该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5第十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如有)已清算、分配完毕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第十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

除上述调整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

(一)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主要系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中对本次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内容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6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系以推进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而作出的,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本次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本次持股计划有效实施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变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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