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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52,348.40元。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5,073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87,908,2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86,239.1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38%。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225,07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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