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告
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联科技” 或“楚联公司”)持有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数量49,552,5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50%,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19,415,711股,占公司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的5.29%。
2、楚联科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被法院宣告破产,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东莞市铭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楚联科技提出的重整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楚联科技发来的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1302破43号】,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2日依法裁定终止楚联科技重整程序并宣告楚联科技破产。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9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东莞市铭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重整。因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进行分组表决有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获通过,经管理人、债务人与未通过债权组协商仍未通过,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终止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
2、宣告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2024年4月22日起生效。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楚联科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被法院宣告破产,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被宣告破产事项后续可能会导致楚联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楚联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投资”)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楚联科技委托合盛投资行使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8,894,792股,占公司总股本7.87%。若楚联科技后续发生被动减持行为,将影响合盛投资受托表决权股份数量,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3)苏1302破43号】。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