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主营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业务,需采购纯铝、废铝、硅、铜、镍等原材料,其中纯铝、硅、铜采购主要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等价格,新废铝采购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旧废铝采购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公司产品铝合金定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汽车零部件定价主要考虑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其中铝价作为产品定价的基价,铝合金基价主要按月度铝均价执行,汽车零部件基价按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铝均价执行。根据上述采购、销售定价模式,公司日常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公司采购成本上升、库存价格下跌等生产经营风险,公司拟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套期保值,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中采购、销售规模测算,公司开展套期保值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60,000万元,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铝、铜、镍、硅及其他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2、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
3、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
4、交易类型: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4)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采购、销售业务为背景,涉及的铝、铜、镍、硅等原材料及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均有相同或相近的期货
品种可用于套期保值,且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趋势基本吻合、基差波动较小,公司对采购、销售业务进行预测,并对期货市场进行研究分析,综合考虑国际环境、
宏观经济、国家政策、供需关系等各方面因素预判未来价格趋势,并结合公司资金等实际情况,以此为基础,通过期货市场预先锁定价格,在采购、销售实际发生时,相应的持仓期货会平仓,期货和现货价格涨跌对冲,从而实现对采购成本和销售利润的预先控制。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实施,对于满足套期会计准则适用条件的交易,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因发生各类风险导致不满足套期会计准则适用条件的交易,公司按照其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准确反映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公司拟订了应对措施,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组织机构与职责、授权审批、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内控体系,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与各部门紧密结合,审慎决策、规范审核和操作,以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控制主营业务风险,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在公司锁定期货价格后,其后续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可能导致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销售锁定价格低于最终市场价,另外,期货和现货基差也可能因市场波动而拉大,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主业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如持仓期货大幅亏损,可能存在因公司资金划拨延迟、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如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公司无法及时以预定价格成交,导致交易结果与预定方案偏差较大,从而带来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到期如拟进行实物交割,存在因交易对手方不履行合约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如业务和内控流程执行偏差、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发生信息和交易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从而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或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5、法律风险。期货品种所在行业监管政策,以及期货或套期保值监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或对相关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流程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违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专业人员配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由业务、交易、内控、财务、信披、决策等不同职能的人员负责,各司其职,对现货及期货价格及套期保值策略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并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
2、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等风控措施。
3、决策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根据保证金和合约价值上限确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执行中,需由不同部门申请或审核后,提交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决策。
4、报告制度。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了现货、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盈亏信息汇总并定期报告的流程,以便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进展。
5、风险监控措施。公司内控部门负责关注和评估各类风险,将风险信息定期发送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做出预警,与相关部门拟订风险处置方案并执行。
6、止损限额。公司设定:期货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或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人民币,为亏损预警线;达到10%且超过1000万元,为止损平仓线。
7、其他措施。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要求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
数量、期限不得超过销售计划或合同、订单对应的现货数量、期限。对于因市场、政策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销售减少或销售计划缩减,从而出现超出销售用量之外的现货库存,需要开展现货库存的卖出套期保值时,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数量、期限不得超过库存现货数量和卖出期限。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但同时,也存在期货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导致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销售锁定价格低于最终市场价,或者部分期货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从而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的风险。
(二)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但如发生期货价格走势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可能导致套期保值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销售锁定价格低于最终市场价,公司将采取平仓止损措施,或者部分期货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会计处理。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可行性结论
根据公司采购和销售定价模式,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