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合理统筹安排公司的整体融资计划,同时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金钟”)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华鑫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清远金钟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华鑫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华鑫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各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金钟股份 | 清远金钟 | 100% | 86.95% | 0 | 5,000 | 4.82% | 否 |
华鑫公司 | 60% | 38.30% | 0 | 2,000 | 1.93% | 否 |
注1: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清远金钟、华鑫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清远金钟、华鑫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对于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或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6月1日 |
公司住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龙湾一路7号 |
法定代表人 | 辛洪萍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壹亿元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塑料零件制造;五金配件制造、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股权结构 | 金钟股份持有100%股权 |
与公司的关系 |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清远金钟 | 92,986.11 | 80,851.46 | 12,134.64 | 48,403.02 | 1,370.58 | 1,429.44 |
(二)广州市华鑫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广州市华鑫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公司住所 |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沙湾庄一街2号一号厂房 |
法定代表人 | 王贤诚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模具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模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股权结构 | 金钟股份持有60%股权 |
与公司的关系 |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华鑫公司 | 552.12 | 211.48 | 340.65 | 166.02 | -105.35 | -84.35 |
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2%,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5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远金钟及控股子公司华鑫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远金钟及控股子公司华鑫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