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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信的抵押、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资产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本次审议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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