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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年度薪酬结构=月度目标基本薪酬*12+年度绩效奖金

1、月度目标基本薪酬

月度目标基本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

2、年度绩效奖金

个人绩效奖金发放数额=年度目标奖金*公司绩效考核系数*部门绩效考核系数*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薪酬发放方式

(一)月度目标基本薪酬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

(二)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方式

年度绩效奖金根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1、公司绩效考核系数:按照公司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2、部门绩效奖金系数:按照各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3、个人考核绩效系数:年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告公司董事会。

4、具体考核评价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拟定。

(三)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式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本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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