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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03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全体监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宋晓阳先生、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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