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关联交易计划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关于购买合资公司45%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购买合资公司45%股权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购买合资公司45%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