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不进行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
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329,052,123.1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5,653,894.2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对母公司的利润进行分配: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565,389.42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76,088,504.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66,073,317.71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2,161,822.51元;
鉴于公司净利润连续3年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