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额为39,250,000.00元,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账户内7天通知存款余额为5,025,000.00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如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实际需要,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尽快实施,公司拟将“年产 500万套LED灯具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实施主体由“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恒太照明(越南)
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庆路西、复兴东路北、光电二路东地块”变更
为“越南同奈省仁泽县隆寿乡仁泽六工业区 6A 分区 D1 路”
(3)实施方式由“原项目实施方式为新建,建设期24个月,通过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
区吉庆路西、复兴东路北、光电二路东地块建设生产厂房及智能立体仓库,购置装配输送线、防静电工作台、智能检测老化线、半自动螺丝机等生产设备,以及智能立体仓库所需货架、堆垛机、输送机、移载机等设备”变更为“公司在越南同奈省仁泽县隆寿乡仁泽六工业区 6A分区 D1 路购买现有土地及附属厂房,购置装配输送线、防静电工作台、智能检测老化线、半自动螺丝机等生产设备”。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年产500万套LED灯具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2月3日经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 500万套LED灯具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68,021,626.54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