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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2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展期款项),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为3.95%。

2.本次借款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及一致行动人翁霖、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借款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翁耀根

姓名翁耀根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58********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孟正华

姓名孟正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58********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翁耀根配偶。

(三)翁杰

姓名翁杰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831984********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翁耀根及孟正华之子。

(四)翁霖

姓名翁霖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831990********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39%股份,翁耀根及孟正华之女。

(五)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科教创业园9号楼604-1
法定代表人翁耀根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1999年6月14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250116700N
经营范围采矿、采石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制造;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翁耀根持股87.00%,孟正华持股13.00%
财务数据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5.68万元,净利润25,260.6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9,253.5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8,570.01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77%股份。

(六)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软件研发大厦)1706室
法定代表人孟正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07年11月1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668996098L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下列经营范围限分公司经营:正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翁杰持股95.00%,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0%,孟正华持股2.00%
财务数据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28万元,净利润6,524.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97.3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346.78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支出3.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期限以每笔实际到账日起算)5.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本次借款利率为3.95%6.定价政策: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翁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借款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外,无其他关联

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6,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支出,提高了公司融资效率,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借款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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