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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73,232,837.6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15,983,594.52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002,186.5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5,877,754.74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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