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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刘秋云、王世贤和非独立董事李君玲3名成员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刘秋云担任召集人。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刘秋云、王世贤、李君玲调整成刘秋云、王世贤、汤琪波。

刘秋云,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担任海南蛛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海南自贸区珈宝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世贤,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5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1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汤琪波,男,1988年出生,浙江大学EMBA在读,2011年2月至2013年6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审计部2023年上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3、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4、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进行了评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了相关职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能够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会,会议就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初步确定了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我们再次参加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针对

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认为公司对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公允、客观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按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 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检查和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的年度报告、2023年的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1.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2.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的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 4月 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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