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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延邦张婷婷、齐博宇
办公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传真024-25162732024-25162732
电话024-25162569024-25162751
电子信箱market@bltcn.cnzhangtt@cnydii.com;qiboyu@cnydii.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用梯、观光梯、家用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别墅、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12个系列16种型号的垂直电梯产品,拥有9个系列20种型号的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直梯产品:

定位中端商用及住宅产品的卓悦V系列(CHOI-V)小机房产品;中、高端商用的锐智系列(RICH),可以覆盖1600kg 2.5米/秒及以下的应用场所;市场定位到超高层建筑的高速梯领航Ⅰ(NAVI-Ⅰ3.0-4.0米/秒)和领航Ⅱ(NAVI-Ⅱ5.0-

10.0米/秒);对应特殊建筑需求的中端和高端无机房产品卓悦无机房CHOI-MRL;应用于医院商场的锐智医用梯、锐智观光梯、锐智无机房观光梯;可以直接覆盖5000kg的载货电梯;专为私人家庭用的家用电梯先锋系列、鸿系列家用电梯产品;专为旧楼加装开发设计的卓悦加装梯系列;具有多种用途的小型载货电梯系列。

2、扶梯产品:适用于商场、超市、会展中心、办公大楼等场所的普通型商用扶梯跨越系列(KYUE-03);定位于过街天桥、机场及非密集大流量等公共场所的公交型W310及W700系列;定位于高铁、地铁等承运大流量场所的重载外置主轮的公交型W800及W410系列;以及0-12度的自动人行道产品;适用北美市场的G101系列扶梯。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由战略采购部门负责,负责制定和实施物资采购计划、优化采购成本、调整采购策略和价格、采购资料管理及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供应商资料库的复评和维护等工作。主要采购物料包括钢铁原材料、电梯外购件、生产辅助材料等。公司制定了相关采购制度,对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的采购、外协、外包安装、维保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

2、生产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根据订单排产,关键部件采用自制与外购相结合。公司生产环节主要由生产运营系统执行,根据“订单式生产”原则制定生产作业计划,通过ERP系统和BOM清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生产加工与外购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同时,生产运营系统与技术研发系统紧密结合,在保证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将产品进行标准化、系列化整合,并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将数字化设计与智能化制造深度融合,形成数字化赋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打破传统的降成本模式,改为推行精益生产管理模式,以提高效率来降低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生产出质优价廉且可以满足多方面需求的电梯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的销售战略划分为国内与国外两大市场。国内市场,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策略;国外市场,采用经销模式。直销模式为通过业务部门或各服务中心销售人员与终端客户联系,公司与其直接签订产品销售及安装合同,并由公司提供产品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经销模式为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客户销售产品,具有资质的经销商可自己向客户提供安装、维保的服务,公司对经销商在销售、安装、维修与保养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及质量监控。

4、安装维保服务模式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对电梯的安装与维保等业务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①自主安装与维保

即公司自行安装电梯并提供维保服务。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扩大自维保率,首先是因为公司对自己产品的熟悉度高,能够保证公司产品运行性能的稳定性,避免因自产电梯产品安全事故对公司品牌产生不利影响。其次,随着我国电梯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安装、维保收入正成为电梯企业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②授权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与维保

由于公司内销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安装维保业务的资源配置仍有一定缺口,在自行安装维保业务繁忙导致安装人员紧缺、公司业务服务网点尚未覆盖等情形下,常授权当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该第三方须通过公司的考核认证,同时,公司对该安装、维保过程履行监管职责。在此种模式下,公司执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并要求受托方出具《自检报告》,其后公司对电梯进行复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受托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报请质监部门进行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901,960,418.791,970,240,582.761,970,240,582.76-3.47%2,125,252,977.622,125,252,97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3,683,837.161,138,767,206.151,138,767,206.152.19%1,237,316,501.341,237,316,501.34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335,750,133.82988,244,162.39988,244,162.3935.16%821,947,686.66821,947,68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13,103.31-111,397,541.92-111,397,541.92127.84%-28,105,817.11-28,105,81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28,730.41-141,215,565.10-145,811,966.35103.65%-51,636,741.51-52,347,55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678,005.33-168,841,680.51-168,841,680.51163.18%30,964,454.0730,964,454.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7-0.1068-0.1068127.81%-0.0269-0.02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7-0.1068-0.1068127.81%-0.0269-0.0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9%-9.43%-9.43%12.12%-2.23%-2.2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在编制2023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以房抵债业务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存在差错情形,因此对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至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83,969,804.89325,877,620.20433,628,326.11392,274,38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13,858.1926,049,396.3823,880,607.933,596,95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974,040.7022,728,492.1518,744,715.68-10,170,436.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28,447.3623,786,565.9624,223,482.4840,639,509.5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0,10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3,43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4.34%358,251,5790质押85,324,233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61%173,306,3910不适用0
许磊境内自然人1.58%16,500,0000不适用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7%5,956,3720不适用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43%4,471,0370不适用0
UBS AG境外法人0.31%3,246,4300不适用0
BARCLAYS BA NK PLC境外法人0.30%3,178,0440不适用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8%2,926,3830不适用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7%2,831,3080不适用0
张梅仔境内自然人0.25%2,638,9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张梅仔: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38,900股。 2、许磊: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00,000股,普通账户持有14,900,000,合计持有16,500,0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退出2,538,9000.24%2,538,9000.24%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LLC退出00.00%00.00%
许喆退出00.00%00.00%
赖志刚退出00.00%00.00%
周杰退出00.00%00.00%
北京天乙合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天乙3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白建丽退出00.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UBS AG新增00.00%00.00%
BARCLAYS BANK PLC新增00.00%0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
张梅仔新增00.00%0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9月,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BRILLIANT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向公司支付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09.06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26.22澳元,上述款项共计12,439,535.28 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000澳元(Hany给予个人担保),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累计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79,6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2023年3月,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拟与YEONG HAG JO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签署《 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YEONG HAG JO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 BLT PERU S.A.C.(中文名称:博林特电梯秘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秘鲁博林特”) 99.99%股权,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秘鲁博林特0.01%股权,上述两人共计购买秘鲁博林特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40.30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不再持有秘鲁博林特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2023年8月,YEONG HAG JO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与公司签署了《BLT PERUS.A.C.股权转让协议》,且已将部分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公司将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8月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2022年12月,公司拟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签署《股权收购协议》,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拟购买公司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2,100.00万元(根据协商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约定,协定股权收购价款为2,192.90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哈尔滨博林特持有的对公司92.90万元债权进行冲抵协定股权收购价款,冲抵后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2,100.00万元)。

2023年12月,公司与春力食品签署《股权转让项目终止协议》,因春力食品的资金和经营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能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障各方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8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7)。

4、2023年11月,公司与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电工”)签署《关于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科技电工,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款为4,015万元(根据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科技电工应向公司支付股权收购价款40,120,363.94元以公司应向沈阳新能源支付往来款余额40,120,363.94元进行冲抵,冲抵后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股权收购价款29,636.06元)。

2023年12月,公司收到科技电工按照《股权收购协议》支付的冲抵后剩余股权收购价款29,636.06元,且沈阳新能源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出售沈阳新能源100%股权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沈阳新能源的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2023年12月5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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