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等规定和要求,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过程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系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2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97人,共有注册会计师4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6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20万元。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公司向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包括不限于业务及合同相关财务条款、各项业务的会计处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若为一般性问题,能及时当面或者通讯进行解答;若为重大问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人员及时向其所的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3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均已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3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各项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过往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