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良好,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12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承运商运费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
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