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5691号 |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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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691号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科兴制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兴制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科兴制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569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兴制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兴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兴制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科兴制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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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綦东钰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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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专项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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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55号文《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967.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33元。截至2020年12月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09,249,449.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4,608,529.84元,募集资金净额994,640,919.16元。截止2020年
月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6,125,825.0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5,731,551.47元;于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0,306,850.1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0,087,423.47元。截止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人民币238,515,094.12元,实际余额为264,890,133.69元,差异26,375,039.57元,差异系利息及理财收入26,404,017.53元,手续费28,977.9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深南东路支行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
月
日分别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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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园支行、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兴药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次或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 15826541230091 | 246,000,000.00 | - | 活期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 15032138320060 | - | -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 | 44250100003209181818 | 180,000,000.00 | 96,623,667.70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531902250710503 | 179,999,600.00 | 63,436,078.41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531902250710119 | - | -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 | 4000021219200762693 | 167,462,350.00 | 30,521,759.14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 777074138676 | 149,888,569.16 | -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 743274550685 | - | -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支行 | 78210180803821066 | 50,290,000.00 | 43,318,192.25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支行 | 78210180800880211 | - | -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 | 211742709194 | 21,000,000.00 | - | 活期 |
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10879000000169037 | 489,516.42 | 活期 | |
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10879000000171375 | 30,500,919.77 | 活期 | |
合计 | 994,640,519.16 | 264,890,133.69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将募集资金分别转账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时银行收取的转账手续费
400.00元;
注2: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于2021年7月5日、2023年7月4日分别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转款5,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注3: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10879000000171375为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10879000000169037的子账户,深圳科兴药业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七天通知存款”30,500,919.77元,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下的虚拟子账户(账号:10879000000171375);
注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1582654123009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77074138676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211742709194因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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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予以注销;注5:科兴药业华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七天通知存款户”10879000000205534(虚拟子账户)于2023年5月12日募集资金转入500,000.00元,2023年5月23日赎回500,304.03元(含收益)并转回募集户后注销;注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支行15032138320060为理财专户,已于2023年6月25日注销。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兴药业,新增实施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并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深圳科兴药业提供募集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公司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 实施主体:公司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深圳市 |
实施主体:深圳科兴药业实施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
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总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科兴药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3、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
87.65万元(余额为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金额)全部转至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科兴制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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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兴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兴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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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9,464.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08.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612.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无 | 52,062.54 | 23,029.00 | 23,029.00 | 2,445.86 | 10,220.94 | -12,808.06 | 44.38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无 | 34,746.24 | 34,746.24 | 34,746.24 | 5,530.50 | 23,692.12 | -11,054.12 | 68.19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无 | 3,702.60 | 2,100.00 | 2,100.00 | 32.38 | 2,110.66 | 10.66 | 100.51 | 已于2023年6月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80,000.00 | 39,588.86 | 39,588.86 | - | 39,588.86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0,511.38 | 99,464.09 | 99,464.09 | 8,008.74 | 75,612.58 | -23,851.5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55,731,551.4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5285号)《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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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1月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具体情况已在报告正文“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二)”中列明。 |
注1: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注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主要在研子项目陆续进入或将进入临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