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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白雪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补选唐满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靳翎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其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了刘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上述监事会成员变更过程中,监事会运作正常。变更后,监事会继续保持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7、《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1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议案》。

(三)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转让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3、《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发生的交易符合经营发展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转让BLTPERUS.A.C.(中文名称:博林特电梯秘鲁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终止转让哈尔滨博

林特电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及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

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勤勉尽责,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信息披露工作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制度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个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在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事项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等工作,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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