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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719,454.09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02,493,101.5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3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报酬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章节。本议案董事会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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