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3,482,575.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6,558,596.4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250,041,172.09元。 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348,257.57元,按照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12,636,000.00元,剩余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056,914.52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6,056,914.52元。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636,000.00元。剩余223,420,914.52元暂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