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一、2023年年度薪酬兑现情况2023年,公司克服多重困难,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4亿元,同比增长
5.98%;在销售增长、汇率水平、国际海运价格等多种正向因素带动下,公司盈利水平实现一定增长,实现归母净利润5,066.95万元,同比增长20.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母净利润4,484.95万元,同比增长19.72%。2023年公司董事薪酬预算为182.10万元(税前),结合公司各类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发放薪酬1,613,407.30元(税前),具体情况为:
(一)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放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共1,502,881.00元(税前),发放对象包含巫界树、巫玟翰、陈登宇、闫有为、陈元姣5名董事,陈勋、刘伟(报告期内离任)两名董事为外部投资机构派驻,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二)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共110,526.30元(税前),发放对象包含盛明泉(报告期内离任)、陈矜、杨仕兵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张春强于2023年11月15日当选,2023年度未在本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二、2024年年度薪酬方案
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完成,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拟定的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及发放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人员为:巫界树,陈登宇,巫玟翰、闫有为、饶琦、陈勋,其中:陈登宇、闫有为、饶琦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约定担任具体职务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及津贴;陈勋先生为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2024年度,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合计拟不超过85.00万元(税前);
(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00万元(税前);综上,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合计拟不超过100.00万元(税前)。
三、审议程序
(一)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二)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