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现公告催告通知。
一、绪言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梁永进先生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8月1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梁永进先生的征集行为已取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
1、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征集人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将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权利,且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宝胜股份”、“本公司”,指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指宝胜股份独立董事梁永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指公司拟于2005年8月1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征集投票权” 指公司独立董事梁永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该次会议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事宜进行投票表决。
三、宝胜股份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的法定名称: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oshe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Ltd.
股票简称:宝胜股份
股票代码:600973
2、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伟强先生
3、公司董事会秘书:翟立锋先生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范敬九先生
联系地址:江苏宝应安宜镇苏中路一号
联系电话:0514-8248896
联系传真:0514-8248897
电子信箱:fjj8183655@tom.com
邮政编码:225800
4、注册地址:江苏宝应安宜镇苏中路一号
5、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四、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宝胜股份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而设立。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6日至29日,8月1日的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城北一路1号宝胜苑一楼大厅
3、审议事项: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请见《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为宝胜股份现任独立董事梁永进先生,其简介如下:
梁永进先生,1966年6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宝应分所所长。
2、征集人与宝胜股份董事、经理、主要股东等之间以及与表决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征集人、征集人的主要关联人目前未持有宝胜股份任何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在表决事项中不享有利益。
3、征集人目前无证券违法行为或者受到处罚的记录。
4、宝胜股份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梁永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宝胜股份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投票权。
5、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征集人不会出现不得担任宝胜股份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会辞去宝胜股份独立董事的职务。
六、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宝胜股份截止2005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8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宝胜股份截止2005年7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宝胜股份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范敬九先生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5年7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5年7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年7月28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 江苏省宝应县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电话:0514-8248896,8248877
指定传真:0514-8248897
联系人:范敬九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核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制作统计表格后转交征集人,再由征集人提交宝胜股份董事会。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 年7月28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5、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其他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七、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对相关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报告。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