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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

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在回报股东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公司各经营管理环节,能有效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资产安全,防范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未发生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对监事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监事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薪酬的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以公司日常经营为基础进行的额度预计,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孙怀庆、王晓蒲提名,公司监事会进行任职基本条件审核,提议梁焕秋、陈嘉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焕秋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2月出生,华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硕士,曾任公司采购供应部管培生、经理,现任公司监事、采购总监。梁焕秋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梁焕秋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嘉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12月生,爱丁堡大学设计与数字媒体专业硕士,曾任公司市场企划部部长助理、品牌推广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内容营销副总监。陈嘉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嘉扬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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