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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12年8月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毕马威华振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为8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9亿元。所提供的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用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

在2023年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4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毕马威华振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执行工作,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和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运用职业判断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1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毕马威华振审计项目组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包括现场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审计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

最终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及工作部署达成一致意见。于2024年2月5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毕马威华振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第一次审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毕马威华振按照审计计划部署工作,如期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并与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针对年报审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交换意见,内容包括2023年度毕马威华振工作内容、2023年度公司经营及财务基本情况、主要会计及审计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2024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毕马威华振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次审计沟通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与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毕马威华振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后,依据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并按照约定时间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3年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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