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570号文《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1,7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3.37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合计309,029,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3,018,867.91元(不含增值税)元后的余额为276,010,132.09元,已于2021年1月19日存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394000693013000120993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77,283.03元。上述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NJAA20003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8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5,37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0,537,000.00元,公司募集
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保荐费及承销费6,053,755.66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564,483,244.34元,已于2022年6月7日存入苏州银行宜兴支行51287500001158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76,894.2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760,105.8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截至2022年6月7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NJAA20135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7,363.35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2,052.67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10.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后,尚未使用的IPO募集资金总额为8,381.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金额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5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 27,601.01 |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7,363.35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24.97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0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1,831.39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 177.9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59.27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可转债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5,00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后,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1,051.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使用金额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3.0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 56,448.32 |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249.61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6,000.00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146.98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 491.5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5,543.2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分别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设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上述银行与长城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2、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
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3、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该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0901800030300933 | 6,661,418.89 | 21,305.30 | 6,682,724.1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 | 394000693013000120993 | 13,543,853.81 | 68,279.26 | 13,612,133.0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955101010300933 | 81,606.65 | 185.24 | 81,791.8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宜城东山支行 | 32050161625009300933 | 15,168,650.42 | 47,380.60 | 15,216,031.0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西郊支行(注) | 10649301040008988 | - | - | - |
合计 | 35,455,529.77 | 137,150.40 | 35,592,680.17 |
注: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7月13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销户余额249,659.8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账户号为10649301040008988,具体内容
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本期利息/理财收入余额 | 合计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51287500001158 | 201,188,175.44 | 1,936,543.18 | 203,124,718.6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注1) | 394000693013000198313 | - | - |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注2) | 0409270000001861 | 0.11 | 0.11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78050122000308929 | 50,353,351.64 | 1,954,261.76 | 52,307,613.40 |
合计 | 251,541,527.08 | 3,890,805.05 | 255,432,332.13 |
注1: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销户余额2,496,094.19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号为394000693013000198313,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注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户号为0409270000001861,该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不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原实施地点 | 原实施方式 |
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宜兴市新街街道环科园氿南路 8号 | 新建大楼 |
调整后实施地点 | 调整后实施方式 | ||
宜兴市新街街道百合村 | 利用现有厂房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转出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7月17日转出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类型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1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2-28 | 2024-1-29 | 1.00%-2.70% | 闲置募集资金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1年7 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237,637.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费用总数 |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置换金额 |
保荐承销费 | 33,018,867.91 | 0.00 | |
审计验资费 | 8,680,000.00 | 3,207,547.17 | 3,207,547.17 |
律师相关费用 | 5,000,000.00 | 849,056.61 | 849,056.61 |
信息披露费 | 4,452,830.20 | 0.00 |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 400,018.86 | 181,033.65 | 181,033.65 |
合计 | 51,551,716.97 | 4,237,637.43 | 4,237,637.43 |
上述置换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NJAA20134号)。
2、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53,327.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费用总数 |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置换金额 |
保荐承销费 | 6,997,151.89 | 943,396.23 | 943,396.23 |
审计验资费 | 715,094.34 | - | - |
律师相关费用 | 566,037.74 | - | - |
项目 | 费用总数 |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置换金额 |
资信评级费用 | 235,849.06 | 235,849.06 | 235,849.06 |
信息披露费 | 4,452,830.20 | - | -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 400,018.86 | 74,081.93 | 74,081.93 |
合计 | 8,776,894.20 | 1,253,327.22 | 1,253,327.22 |
上述置换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2NJAA20154号《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3、期后IPO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IPO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中辰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三会文件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中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辉波 简光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 日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编制单位: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747.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10.68 | |||||||||
2023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363.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 否 | 14,330.00 | 14,330.00 | 3,281.65 | 9,041.63 | 63.10% | 2024年01月21日(注) | 0 | 不适用 | 否 | ||
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 否 | 7,366.00 | 7,366.00 | 1,443.23 | 5,915.98 | 80.31% | 2024年01月21日 (注) | 0 | 不适用 | 否 | ||
3.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320.00 | 2,320.00 | 585.79 | 674.01 | 29.05% | 2024年01月21日 (注) | 0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00 | 1,731.73 | 1,731.73 | 100.00% | -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4,016.00 | 25,747.73 | 5,310.68 | 17,363.35 | - | 0 | -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二)所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二)所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期不涉及,前期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1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四)、1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 2021年2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7,477,283.03 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40,160,000.00 元,为优先保障“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该等项目调整后的投入金额不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金额的缺口部分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从20,000.00万元变更为1,731.73万元,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发生变动外,其他承诺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动。公司 IPO 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公司人员流动、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另外,受到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影响,关键进口设备、核心零部件供应短缺,无法按期正常交付,导致募投项目建设缓慢,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IPO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21日。
附表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编制单位: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176.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2023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 | 否 | 41,053.70 | 41,053.70 | 0.00 | 0.00 | 0.00 | 2025年6月19日注 | 0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6,000.00 | 15,122.31注 | 0.00 | 15,000.00 | 99.19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7,053.70 | 56,176.01 | 15,000.00 | 15,000.00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四)、2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七)所述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该金额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022年下半年以来,出于谨慎考虑,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项目暂未建设,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