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78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6、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其中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
7、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