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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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 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6.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40,000.00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10,000.00元(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发行对象共11名,均以现金认购。2023年2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203号)。截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已收到11名定向发行股东合计出资人民币10,010,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15日对本次定向发行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00号)。
2、 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663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12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593)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391,3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4,515,617.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451,561.70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91,732.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72,322.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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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616号《验资报告》。2024年1月19日,公司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新增发2,308,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677,383.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867,738.30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20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5,442.2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A10033号《验资报告》。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1、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0,010,000.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活动 | 10,029,921.78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19,921.7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2、 2023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24,515,617.00 |
减:发行费用 | 18,743,294.41 |
募集资金净额(含超募资金) | 105,772,322.59 |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4,533,344.79 |
加:已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 2,399,150.91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26,449.69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29,305.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03,693,88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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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主办券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3年7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办理完成了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 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已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正常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332006275013000922883 | 39,202,000.00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镇海支行 | 94100078801100000988 | 42,093,360.30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574906401710008 | 22,398,523.10 |
合计 | 103,693,883.40 |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 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010,000.00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19,921.78 |
收入合计 | 10,029,921.78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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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元) |
1、支付供应商款项 | 7,521,531.85 |
2、费用报销等 | 2,508,389.93 |
支出合计 | 10,029,921.7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2、 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二)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1、 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情况。
2、 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