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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评估及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舜天信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舜天信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舜天信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舜天信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舜天信诚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舜天信诚审计小组成员能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年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事中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初步意见、专委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提出建议。

(四)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舜天信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舜天信诚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提交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舜天信诚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审计行为及其他专项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舜天信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萧耀熙、嵇敏、何俊、王涛、宋振华

上海交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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